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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珠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
来源:珠山区政务服务办 发布时间:2023-11-09 09:49 访问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景德镇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珠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形成《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珠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将区教体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名称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对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市财政局主管,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实施。

三、对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市农业农村局主管,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

此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珠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珠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区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区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县级节能审查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2

区发改委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县级电力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

区发改委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4

区发改委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

区教体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6

区教体局

校车使用许可

县级政府(由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7

区教体局

教师资格认定

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8

区教体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9

区教体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县级体育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10

区教体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县级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

11

区教体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县级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2

区工信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县级节能审查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13

区公安分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14

区公安分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15

区公安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16

区公安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7

区公安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8

区公安分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9

区公安分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

区公安分局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1

区公安分局

户口迁移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2

区公安分局

普通护照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3

区公安分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24

区公安分局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25

区公安分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26

区公安分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27

区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县级民政部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8

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县级民政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9

区民政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宗教事务条例》

30

区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31

区民政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级政府(由民政部门承办);县级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条例》

32

区民政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县级有关部门

《地名管理条例》

33

区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县级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4

区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35

区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36

区人社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7

区人社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38

区人社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39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40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县城乡规划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1

区生态环境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2

区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3

区交通局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44

区交通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45

区交通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46

区交通局

涉路施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47

区交通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48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49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取水许可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50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51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2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河道采砂许可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53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4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5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县级

政府(由水利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56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57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县级河道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8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59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60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61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

62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在河道堤防背水面保护区外500米内进行地下采矿许可

县级河道主管机关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63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利用水闸工作桥兼做公路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

64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农药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

65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兽药经营许可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

66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67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68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县级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69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1692号)

70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管理办法》

71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

72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

73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事权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74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75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76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77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动物诊疗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78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79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0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1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2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县级、乡镇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83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84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85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县级政府(由渔业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86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87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渔业捕捞许可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88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

89

区文广新旅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90

区文广新旅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91

区文广新旅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92

区文广新旅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93

区文广新旅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94

区文广新旅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5

区文广新旅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6

区文广新旅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市文旅局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7

区文广新旅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8

区文广新旅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9

区文广新旅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00

区文广新旅局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01

区文广新旅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广电总局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02

区文广新旅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03

区文广新旅局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省广电局事权事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104

区文广新旅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县级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05

区文广新旅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106

区文广新旅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省广电局事权事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107

区文广新旅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省广电局事权事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108

区文广新旅局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

109

区文广新旅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级电影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110

区卫健委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11

区卫健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12

区卫健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113

区卫健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114

区卫健委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15

区卫健委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16

区卫健委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117

区卫健委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118

区卫健委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市卫健委(二审省卫生健康委事权事项);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省卫生健康委事权事项)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119

区卫健委

医师执业注册

市卫健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120

区卫健委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121

区卫健委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22

区卫健委

护士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23

区卫健委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124

区卫健委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125

区卫健委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26

区卫健委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27

区应急局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128

区应急局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129

区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30

区应急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131

区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132

区应急局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

133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134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135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36

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江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

137

区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38

区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39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140

区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县级药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141

区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县级药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142

区市场监管局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县级药监部门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43

区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初审省民宗局、市民宗局事权事项)

《宗教事务条例》

144

区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145

区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县级宗教部门(初审省民宗局、市民宗局事权事项);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146

区民宗局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147

区民宗局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

(国宗发〔2018〕11号)

148

区侨办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县级侨务部门(初审市侨办事权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18号)

149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50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级林业部门(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151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152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153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154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155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56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县级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157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县级林业部门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158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县级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县级林业部门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159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县级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60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湿地征占用审批

县级林业部门

《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的决议》

161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古树名木迁移审核

县级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

《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162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森林资源转让审批或审核

县级林业部门

《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

163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人工繁育、出售、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许可

县级林业部门(初审部分市林业局事权事项)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164

区档案局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165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登记

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166

区税务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县级税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67

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68

南河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